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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4名个人和两个单位被授予省三八红旗手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9-01-19   
3月5日,记者从州妇联获悉,我州4名个人和两个单位被授予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

为积极响应“巾帼创新业·筑梦小康路”的号召,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拼搏进取,争创一流业绩,尽展巾帼风采,以榜样的力量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创佳绩,2017年11月,省妇联、省人社厅发起了2018年云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展开,活动面向社会,通过本人自荐、他人举荐或单位推荐等形式,公开征集推荐云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代表、群众代表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评审,经过专家推荐、集体合议、无记名投票等环节,并综合网络点赞和每位候选人荣获由州市级(含州市级)以上党政部门颁发的各种荣誉和专业奖项的情况(但不含社团组织颁发的奖项),最终推选出50个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和100名云南省三八红旗手,并进行了公示,目前公示结果已得到确认。

通过层层选拔把关,我州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科、建水文庙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获得2018年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王勤、李丽芬、毕超、马素芬4人获得2018年云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编辑:金玉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