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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将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 政府和公务员失信将被曝光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8-02-17   
普通老百姓如果诚信有问题,最直接的影响可能是无法贷款买车买房、乘高铁坐飞机,那么政府或者公务员政务失信会怎样?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其中明确,公务员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决的,将不予晋升、提拔。

“信用云南”网站逐步公开政务失信记录

根据《实施办法》,我省将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完善将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决的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的制度,有关考核结果将报送有关部门作为考核、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参考。

公务员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决的,不予晋升、提拔。由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和公开,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依托“信用云南”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政府失信会受到哪些影响?

《实施办法》明确,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有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不过,失信后也并非不能修复。我省明确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引入第三方机构 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

根据要求,我省还将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政务失信行为投诉举报。同时,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并及时公布结果,加强社会监督。《实施办法》还划出了政务诚信建设的重点领域。(记者 宋金艳)

编辑:文丽荣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