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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弥勒等6县市试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10-12   
讯 记者昝娟娟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云南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昭通市绥江县、保山市腾冲市、楚雄州楚雄市和姚安县、红河州开远市和弥勒市6个县、市试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方案》提出,要重点梳理政务公开事项,设置公开条目并逐项细化分类。在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梳理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施动态调整。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府网站改版升级,打造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于一体的政务公开平台。试点县、市要在运用实践的基础上,编制县级政府网站运行管理规范,形成可固化、可推广、可运用的政府网站管理模式。利用传统媒体和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及县、乡两级便民 (为民)服务中心和档案馆、图书馆、公示栏等,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其中,绥江县试点城乡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腾冲市试点税收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楚雄市试点城乡规划、财政预决算、公共法律服务,姚安县试点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开远市试点重大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食品药品监管,弥勒市试点税收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2018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带动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效提升,为全国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供参考模式。

《方案》还分解了各试点县市具体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题,公布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情况等以及梳理、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标准工作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制定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流程和有关制度等工作要求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2018年8月底前组织对试点县、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2018年10月底前,对各试点县、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分值。

编辑:徐毅杰责任编辑:徐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