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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查必究 云南首次梳理出70项煤矿安全主体责任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8-05-19   
讯 (记者 彭锡)首次逐项梳理煤矿安全主体责任、全员安全责任,逐项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为的处罚标准和依据……3月2日,记者从云南煤监局获悉,2018年,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将坚持“逢查必问”、“逢查必考”、“逢查必究”,力推煤矿安全主体责任监察。

据介绍,针对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中煤矿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突出的矛盾,特别是2017年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云南煤矿安监局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中对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责任制的规定进行了逐项梳理。部署开展贯穿全年、对标对表的责任监察,并首次绘图列表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18个方面27大项70项内容、企业全员安全责任5方面17项内容,以及69种责任不落实行为的处罚标准和处罚依据,解决了煤矿企业乃至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对“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哪些、该怎么处罚”普遍缺乏整体性、系统性认识的问题。

根据《方案》,全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都将坚持“逢查必问”、“逢查必考”、“逢查必究”——对照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表,问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明晰责任、知晓责任、履行责任;分门别类编制题库并随机抽取试卷,考煤矿“五职矿长”“五职技术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抽选的部分现场作业人员应掌握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履行岗位责任的能力;根据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倒查煤矿相关责任人员履职情况,对不认真履职或者履职不到位和考试不合格人员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此外,为促进煤矿企业“明责”、“知责”、“履责”,提升主体责任监察实效,云南煤矿安监局将于近期开展煤矿“五职矿长”、“五职技术员”和驻矿安监员进行专项培训,明晰法律法规赋予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熟知并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了解失职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分片开展主体责任监察的示范监察,组织区域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企业参加,让企业在了解执法重点、处罚标准的同时“红脸出汗”、自警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