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将对云南等9省区开展“水十条”专项督导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8-01-10
8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从9月开始,环保部将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赴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宁夏等9个省(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工作,以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工作要求。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督导的主要内容包括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敏感区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沿海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等“水十条”明确的2017年重点任务实施情况,以及协调调度、台账管理、信息报送和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本次专项督导后,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统筹实施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督政措施,必要时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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