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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云南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取消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12-27   
日前,省物价局发出通知,决定自7月1日起,取消0.0024元/千瓦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由0.004元/千瓦时调整为0.003元/千瓦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由0.005元/千瓦时调整为0.00375元/千瓦时。

通知同时明确,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我省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销电侧未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产生的资金空间,将以备用容量或临时调峰补偿等方式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

“调整电价结构后,目录电价用电总价格水平保持不变,但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社会主体将从中受益。”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

首席记者 殷雷 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