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升至180元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11-18
记者 期俊军
讯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7月1日起,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提升至180元。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420元的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人均补助324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15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从2017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按每人每年180元执行。
通知指出,要加大大病保险向困难人员政策倾斜力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均达到70%以上。
热点新闻
- 省工商联(总商会)第十二次代表
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李秀领充分肯定了全省各级工商联过去5年的工... - 全省到位省外资金创新高
项目协议总投资3611.8亿元,据介绍,省外到位资金在第一,电力热力... - 滇越海关举行会谈推进务实合作
双方将携手解决两国企业在进出口环节遇到的实际问题,会议围绕双... - 用豪华轿车送外卖:遇到“重点客
遇到“重点客户”,成都某餐饮店接到一笔数十份的外卖订单,于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