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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贸局对超市经营生猪情况进行检查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8-05-15   
2月27日,县经贸局对经营生猪的超市进行走访检查,要求超市上市的生猪产品要在定点屠宰场屠宰,并经检疫检验合格,要有两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动物产品检疫验讫章),要求超市建立生猪上市的相应管理制度,配备专人对生猪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生猪上市的管理工作,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