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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 “市民文明行为大讨论”活动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9-02-21   

5月25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 “市民文明行为大讨论活动”。

在原文传达学习禄文明委〔2018〕4号《关于开展“市民文明行为大讨论”的通知》和禄创文办〔2018〕1号关于印发《“我的城市我的家、文明城市靠大家”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后,并对《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学习和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省级文明单位,要树立“文明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好创建工作,发挥好领导机关表率作用。我市将以立法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将有助于切实提高全市文明程度。同时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尽快按照立法程序完成《条例》的制定及颁布实施;二是进一步明确细化执法主体责任,使其更具可操作性;三是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建成区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力度,完善公共设施;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参与、人人争创氛围。(县人大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