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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专项救助实行精准帮扶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6-10-19   
   本报讯

  记者赵书勇报道 近五年来,安宁市共救助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222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78.1万元;共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3675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849.6万元;采购救灾粮819吨,救济受灾群众27331人次。救助因灾受损房屋修缮373户,发放救助资金180万元……安宁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新闻通报会上表示,安宁市专项救助实行精准帮扶机制,实现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目的。

  临时救助是安宁市社会救助的重点,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临时救助,临时救助对象一年可申请两次,累计救助金额可达2万元。低保人员如果生活极度困难,也可申请临时救助。

  医疗救助,是目前社会最关注的热点,安宁也一样。安宁按照“分类、封顶、公平、效益”的原则,出台了《安宁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等系列办法,明确了门诊医疗救助标准,建立门诊慢性病救助、实施特殊门诊大病救助、提高住院医疗救助比例和限额,年度救助限额提高至2万元,救助比例最高达90%,并在全市所有街道卫生院建立了“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平台,为城乡医疗救助群众提供了住院救助便捷报销。切实解决群众医疗救助手续多、周期长等问题。

  长久以来,安宁市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从未中断。安宁持续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宣传月活动以及“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确保了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智障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和救治。去年共救助165名流浪人员,发放支付救助金13.8万元,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26例,完成38件收养登记电子台账录入。

  “五年来,安宁市根据国家及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结合全市人民生活水平变化情况,建立城乡低保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先后5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安宁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以来,安宁市委、市政府通过强化政府社会救助主体地位,完善各类城乡救助制度,形成了以政府救助为主,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多渠道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有效解决群众救急难问题,较好地履行了政府托底职责,把社会救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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