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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监局召开监察执法工作例会 要求深化煤矿安全大检查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9-04-01   
讯 9月11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监察执法工作例会,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组在滇调研时对省局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全国、全省煤矿事故教训,研究安排下一步监察执法工作。

会议集中学习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宝马矿业“12.3”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汲取事故教训;学习9月7日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视频会精神;检查全局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各监察分局、机关各处室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逐项研究;在认真梳理今年以来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深入分析面临形势任务的基础上,就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等重点工作作出了安排。

会议强调,全局各处室、单位要深刻认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严峻形势,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自以为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注重方式方法、提升执法效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抓严抓实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倒逼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以身作则、步调一致,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团结协作,强化面上工作推动;主动协调、争取理解支持,加强宣传发动、沟通协调,争取各方理解支持,共同形成工作合力;化解矛盾、消除风险,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积极指导帮助煤矿企业整改隐患、化解矛盾、消除风险;加强执法、提高效能,推广示范监察、观摩执法、公开裁定等行之有效的监察方法,提高监察执法效能,达到消除隐患、减少事故的目的;保持定力、不忘初心,鼓舞士气、坚定信心,想一切能想到的办法,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认真履职尽责;树立正气、振奋精神,积极传递正能量,营造煤矿安全生产氛围;要深化“两学一做”,紧紧围绕职能职责和中心工作,以“管用”来检验学习成果,真正实现“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

编辑:钱嘉榀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