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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朋友圈卖野生菌 骗微友2.2万被判刑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8-10-18   
当下,正是云南野生菌上市的时候,对吃货们来说,口福来了。罗某在微信朋友圈和QQ群里晒出了美味的野生菌子,并声称有菌子发货到全国各地。赵某微信转账支付2.28万元,却始终没有收到菌子。近日,西山区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罗某1年零10个月。

朋友圈里卖菌子

罗某是墨江人,中专毕业后,在昆明找了一份工作。2017年5月21日,罗某被一个朋友拉进了野生菌QQ交流群,在群里认识了省外的赵某,他们相互加为好友后,在QQ里聊天觉得投缘。“云南的野生菌太好吃了,很多省外的游客,每到这个季节,会专门来云南吃菌子。”罗某和赵某聊熟后,双方还加微信。在微信里,罗某说:“我老家有很多红菇菌,这种菌子可美味了,村民每天凌晨到山上捡菌子,我就负责从村民手里收过来,然后在朋友圈里卖。”

赵某听罗某这么一说,对野生菌很感兴趣,在微信里问罗某:“这种菌子贵不贵啊!要多少钱一斤?”罗某回复说:“价格相对较低,我们都是朋友了,价格可以优惠。”

随后,罗某在微信里发了一些虚假的红菇菌照片和视频给赵某看,这些菌子品相很好。“120公斤,总共付22800元。”

赵某同意了,用微信转账支付了22800元给罗某。

收到钱后拉黑

罗某收钱后,把赵某拉黑了,也没有发货给赵某,从此以后,赵某再也联系不上罗某了。赵某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便向警方报案。

2017年7月8日,警方将罗某抓获归案。警方调查核实:罗某收到22800元后,他说又转了8000元给他人收菌子,但没有证据证实,他转出8000元的用途。其余款项,全部被罗某挥霍。

近日,西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继续追缴涉案赃款22800元发还被害人赵某。

记者 柏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