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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经营性国资集中统一监管取得阶段性成果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11-20   
6月23日,省政府召开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第一批移交工作会议,对第一批5户企业移交划转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表明我省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将分散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大量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交由专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理顺监管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动国有资产优化配置的有效手段。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省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云南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家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为我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开了个好头。

会议要求,省国资委和企业原主管部门要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为目标,抓好企业整合重组,以增强我省国有企业竞争力为根本目标,加快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为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攻坚作出积极贡献,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严肃工作纪律,通力合作,扎实做好企业移交划转工作。

副省长董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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