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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多名干部公款吃喝被通报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10-11   
9月2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6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云南等多个省份。其中江苏连云港多名干部以培训为名,深圳、昆明、丽江5日游,受到处分;云南红河多名干部公款吃喝同样被通报。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程宏宇(主持行政工作)等人以公务差旅为名国内旅游问题。

2016年9月19日至23日,时任海州区滨河新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程宏宇和管委会财务处处长马献民以赴重庆参加培训为名,在缴纳2800元培训费后未至重庆培训,一同前往深圳、昆明、丽江等地游玩5日,共计花费近2万元。程宏宇、马献民以重庆培训机构代开的住宿费和餐饮费发票6000元在管委会下属的连云港润新投资有限公司报销,其余旅游费用二人自费均摊。2017年3月23日,2人分别退缴违规报销费用4400元;6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云南省红河州卫计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世纪,州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李奕英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12月12日下午,李奕英向州卫计委分管领导周世纪汇报工作后,邀请周世纪等11人在蒙自市某餐厅吃晚餐,共消费1094元,并假借接待县市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名义,经李奕英签批后将上述费用在州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公款报销。2017年6月,周世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奕英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春城晚报 记者宋金艳)

编辑:昝娟娟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