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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放管服”改革十项举措 推行网络等非现场审批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08-29   
讯 实习记者房天琦 近日,云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目标,《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全省“放管服”改革的十项措施。其中提出,要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所有行政审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行网络、信函等非现场审批。

放权市场 全面提升审批速度和效率

《意见》提出,要彻底清理以各种名目出现的变相审批,除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事项外,对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事前审批形式实施。制定并发布全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出台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建立和规范权力调整机制。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对职能相同相近的事业单位进行职能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整合;对职能消失、严重弱化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

加快审批速度,大幅提升审批效率。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基层实施一批;“告知+承诺”先办后补材料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手续一批;精简中间环节,实行最终审批部门直接受理一批;对工业企业“零用地”技术改造等项目,审批改备案一批。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省直有关部门设立“行政审批处”,实现行政审批权向一个处室集中;在部分试点县和开发区、开发开放试验区、园区设立“行政审批局”,积极推行部分行政审批权向一个部门集中。

企业实现“证照同办”“一照走天下”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企业“证照同办”“一照走天下”,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定领域,其他各类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按照法定程序交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实施。

全面清理和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除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事项外,凡是技术工艺成熟、通过市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能保证质量安全的产品,一律取消生产许可。对取消生产许可后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通过认证能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律转为认证。确需保留的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事项,要在程序优化后制定包含许可项目名称、办理机构、审查内容、办理时限、救济途径等内容的清单向社会公布。

加强规划统筹 精简投资报建评价评估

《意见》要求,根据各类开发区、开发开放试验区、园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规划,集中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并对矿产压覆、水土保持、文物影响等进行集中评估论证,对外公布。对符合条件进驻各类开发区、开发开放试验区、园区的各类企业,除重特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外,不得要求开展涉及报建审批的各类评估、评审。

持续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规合一”。在“四规合一”试点地区围绕土地利用规划、拆迁安置、环境治理、扶贫救灾、就业社保等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彻底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类强制性中介服务

打破中介垄断,规范涉企收费。在前期清理“红顶中介”基础上,制定全省统一的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列明中介服务事项对应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资质取得方式、资质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依据等事项,彻底取消不合法、不合理各类强制性中介服务。除法律法规对费用支付另有规定外,行政审批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技术性服务一律由其自行支付服务性费用。全面完成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

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重拳治理各类乱收费行为,切实减少涉企收费,公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和各类涉企保证金清单。

推行网络、信函等非现场审批 探索“5A政务服务模式”

要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所有行政审批网上运行,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行网络、信函等非现场审批,并制定非现场审批事项目录。

借助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探索“5A政务服务模式”(Anyone、Anytime、Anywhere、Anyway、Anything),实现服务对象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选择合适的方式获取各项服务。通过信息化大数据库简化、优化、标准化服务流程,实现“办事不见人”。

此外,《意见》还提出多项利民举措。提高政策透明度,营造公平营商办事环境。巩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成果。公布保留证明材料清单。以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为基础,逐步实现办理个人事项“一证走天下”。

编辑:昝娟娟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