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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去年破获经济犯罪案件6690起 挽回经济损失16.3亿余元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05-18   
去年,云南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690起,挽回经济损失16.3亿余元。5月15日上午,省公安厅在南屏步行街举办的主题为“与民同心,为您守护”的2017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启动仪式上,宣布了这个战果。

打击经济犯罪成果

“去年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690起,挽回经济损失16.3亿余元。”

据介绍,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690起,挽回经济损失16.3亿余元。其中,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保山“众筹”非法集资案、陈某某等人网络传销案等一批公安部、省委和省厅督办重特大案件成功侦办。联合金融、税务、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对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制贩假币等突出经济犯罪开展专项整治,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43起,涉案金额40多亿元;侦办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548起,涉案金额23.44亿元;破获制贩假币案36起,收缴假人民币1098.9万元;查处侵权制假犯罪案件918起,捣毁制贩假窝点66个,涉案价值3亿余元。密织天网强力追逃,想方设法将逃往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50名追捕回国接受法律制裁。

预防经济犯罪

“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擦亮眼睛不要相信这个神话,就不会掉入陷阱。”

“你盯着人家的利息,人家盯着你的本金。”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毅表示,经济犯罪是可预防的,经济增长是有限的,只要相信这一条就不容易被陷进去。经济犯罪分为非法集资和传销两大类。

其中非法集资,就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动辄15%至20%,更有甚者达30%,这已超过了正常的经济增长范畴。引诱老百姓把钱投进去,资金链断裂后,这些违法者开始用后面进来的人的钱,偿还前面加入的,就变成一个击鼓传花式的庞氏骗局,到最后,后边的人血本无归。

而传销,是以拉人头的方式为主,其实也是一种让后面进的人的钱支持前面进去的人提供资金和回报,后面进去的人越多,前面的人回报就越高。市民只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擦亮眼睛不要相信这个神话,就不会掉入陷阱。

另外,“校园贷”问题引起社会关注,校园贷本身不是违法和犯罪行为,就是一种民间借贷公司进入校园。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没有发现是因为学生贫困、上不起学、读不起书、交不起学费、吃不上饭而借贷的,基本都是学生之间的攀比之心,学生不正常的高消费,就把高利贷带入了校园,产生的社会问题随之而来。

防范非法集资

“不轻易相信熟人、专家推荐,他们也可能被骗了。”

省金融办副主任张霞提醒广大市民,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呈现出以下特点:

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从过去的农林养种植、资源开发、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期货”、“信托”、“私募基金”、“虚拟货币”等更专业的“资本运作”的理财产品,并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

非法集资网络化趋势明显,突破地域界限。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归集并转移资金,引诱人员参与,形成了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

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更加隐蔽,欺骗诱导性强。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PPP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金融创新”等幌子,以具体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业务流程、合同文本专业规范,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欺骗性更强。另外,如今非法集资还有下乡进村的趋势。

这许多的教训证明,非法集资是陷阱,而不是“馅饼”,因此提醒广大市民,在投资理财前一定要认真地识别风险,防止上当受骗,至少要做到“三想想、三不要”。

“三想想”:要想想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想想该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的经营规律,想想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就是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因为别人盯的是你的本金。(春城晚报 记者何瑾 配图来自网络)

编辑:任骥远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