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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交通”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焦点
骑共享单车违规 纳入个人信用体系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04-18   
2016年被称为“共享单车元年”,在大量资本的催化下,融合了互联网,有着新理念、新技术的共享单车一经推出,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了广泛关注,并对公共自行车的传统租借经营方式形成巨大冲击。

随着共享单车的爆发式增长,其停车乱象、随意破坏、据为己有、恶性竞争等管理漏洞,也考验着各地的城市管理智慧。为此,市政协委员姚子龙建议,应建立交警或城管的联动机制,对交警或城管发现的使用者违反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获取数据,并纳入个人信用体系管理。

现状 乱停乱放恶意损毁现象屡见不鲜

姚子龙介绍,广义的共享自行车概念,包含公共自行车、网约自行车、爱心自行车等。

2012年1月19日,公共自行车首次亮相昆明,由北京绿畅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昆明弥勒寺公园设置了2个自行车租赁示范点,花费资金约10万元,投入20辆车。但因没有投入实际使用,最终成了“废品”。

2013年,昆明市城市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4.8亿元挂牌,转让昆明公共自行车建设、运营项目30年的特许经营权。在呈贡投建30个试点网点、1200辆自行车及附属设施,但试点效果不佳。如今,网点成了摆设,车辆损坏严重、锈迹斑斑。

2016年,昆明呈贡区投放2400辆公共自行车,建设100个租赁服务网点,辐射到呈贡老城区、斗南国际花卉产业园区、呈贡金融产业园区、呈贡大学城片区。

2016年12月,摩拜、ofo、永安行三家共享单车相继落户到昆明。因其无桩、免维护、定位找车、网络支付等技术优势,借融资之力,短短3个月,3家企业已累计投放10多万辆自行车。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在昆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被人恶意挂在树上、丢河里,被人恶意破坏、盗窃事件频发。此外,几家公司投放自行车时恶意相互阻挡、投放地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等事件也层出不穷,阻碍了共享单车的快速健康发展。

建议 对统一停车位标志等作出指导性规定

目前,共享单车企业正谋求行业规范来避免恶性竞争。那么,政府该如何更好地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呢?姚子龙建议:“由市发改委牵头,交运局等相关部门联合,以鼓励帮助为主,尽快出台《关于鼓励规范网约自行车服务的意见》,并适时纳入立法计划。”

此外,应要求自行车企业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并将信用体系纳入市级大数据统筹管理,时机成熟时可考虑通过地方立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企业必须建立按规定使用和停车的奖励措施(增加信用积分、免押金或者增加折扣等);要通过技术手段,主动建立与交警或城管的联动机制,对使用者违反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获取数据,并纳入信用体系管理。

对企业申请停车场所的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并可适当出台鼓励性的政策。凡有投放需求的地铁口、人流量较大的公交站旁、已有的公共自行车停车桩旁、旅游景点、学校、政府办公场所等地区,以及路面属国资管理的汽车停车位,必须设置一定面积的共享单车集中停车位,统一设置标志。

同时,鼓励大中型商场、商住楼、住宅小区在适当地区调整集中停车位,并可按照面积给予补贴。补贴方式可创新,由政府安排城管,为共享单车企业提供收集自行车到规范停车点、对违停车辆拍照取证传至企业等服务,换取企业向提供停车位的商场和物管支付补贴。引导相关企业共同开发,通过技术手段,在规范的停车位上设置定位信号发射装置,让企业和使用者可通过各自的APP和定位系统找到规范停车位,实现对未按规定停车的实时提醒。

姚子龙表示,应引导相关企业在昆明率先成立行业协会,这既有利于共享单车产业在昆明的快速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尽快形成行业的昆明标准,直至成为云南标准和全国标准。

都市时报(记者 张小燕 实习生 余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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