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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健康扶贫行动启动 农村贫困患者住定点医院可“先诊疗后付费”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01-13   
昨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正式宣布启动“云南省健康扶贫行动计划”,在计划实施的4年内,将全面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的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今后,农村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扶贫医疗机构住院,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出院时只需支付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

贫困地区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

目前,《云南省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下称《行动计划》)已在全省印发实施,并确立了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贫困地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13%。和25/10万以下;医疗保障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加大商业健康保险和临时救助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中医药服务乡镇、社区全覆盖;区域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人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兜底措施进一步完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每个贫困县达到“三个一”

每个县至少有1所二级县级公立医院

每个乡镇建有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

每个行政村建有1个标准化的卫生室

实施88个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退休机制

计划将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退休(退出)机制,通过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探索建立乡村医生退休(退出)补偿保障制度,合理提高乡村医生薪酬待遇。并将探索乡镇卫生院从乡村医生中招聘符合条件工作人员的机制。分期分批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进行轮训,重点加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健康管理促进模式改革、西药合理使用、健康教育、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等方面培训,提高乡村医生专业技能。

此外,省内外三级医院将一对一对口帮扶88个贫困县95所县级医院,采取签订责任书、“组团式”帮扶,每个三级医院每年派驻1名院长或副院长及5名医师进行帮扶,重点加强近3年县外转出率前5至10个病种的临床和辅助科室建设,推广适宜县级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

开展为期3年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

培训不少于1100名基层临床医师、药学人员和11000名乡村医生

培养不少于600名的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师资

为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培养一批本科、专科层次的医学毕业生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和助产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

每年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2万例

2016至2020年,行动计划将每年为贫困地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1.2万例,为农村适龄妇女免费筛查宫颈癌、乳腺癌,按有关政策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并为14周岁以下儿童免费实施先心病手术。此外,也将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为0至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免费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在贫困患者医疗报销政策方面,今后,将实行农村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扶贫医疗机构住院,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基本医疗免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不设封顶线;全面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贫困户的实际补偿比例,报销大病保险费用时,起付线适当降低、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定点扶贫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建立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以县为单位,组织基层医生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实行签约服务

优先为农村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健康卡

为贫困户提供健康管理、慢性病诊治和大病基层首诊等服务

对贫困地区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症等5种大病进行干预,降低贫困群众发病率(都市时报 记者张萌)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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