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继承人:张勇、张智 被继承人:马荣仙)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9-07-04
现有坐落于嵩明县杨林镇牛石坝(十四冶金建设公司)房屋一套,权利人为马荣仙,房屋所有权证号:20050448,土地使用权证号:嵩国用(2006)第000154号。经我机构审核,此不动产为马荣仙的财产,马荣仙于2017年12月10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马荣仙的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合法继承人。依据其合法继承人向我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相关承诺和说明,马荣仙与张荣祖于1979年4月5日由大姚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后未再婚,现该不动产中属于马荣仙名下的产权份额由其儿子张勇、张智共同继承,无其他合法继承人。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我机构将对该异议进行严格审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据相关条例予以登记。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4日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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