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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公告 嵩卫医公〔2019〕3号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9-01-10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嵩明县牛栏江镇海潮村委会卫生所执业变更申请。经现场评审、合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申请变更登记医疗机构名称:嵩明县牛栏江镇海潮村委会卫生所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主要负责人变更

原机构主要负责人:李雪艳

申请变更登记后主要负责人:马艳丽

嵩明县牛栏江镇海潮村卫生所执业变更登记公告(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