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8-12-05
12月4日,我县在兰茂广场举行第五个“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县领导桂志芬、李韬、杨伦,县人民法院院长曹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建林出席启动仪式,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等25家单位及群众共约1000余人参加活动。活动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始,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韬讲话并宣布活动启动。随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桂志芬监誓,李韬领誓,全体参加活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面对国旗庄严进行宪法宣誓。在具体宣传环节,参加单位开展了法治文艺演出宣传和现场发放资料、接受资询等宣传活动。当天,共发放法律、科普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展出展板30余块法律咨询10余人次。据嵩明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活动紧紧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守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展开,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建设宜居宜业新辅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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