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公告( 嵩卫医公〔2018〕12号)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8-05-06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嵩明康华骨伤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申请。经现场评审、合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申请变更登记医疗机构名称:嵩明康华骨伤科医院申请变更登记事项:主要负责人 诊疗科目原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志强申请变更登记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志强 (李志国)原机构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儿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内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医学检验科申请变更登记后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内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医学检验科/麻醉科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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