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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 打造多元便捷的纠纷解决平台 —记禄劝县法院关于“枫桥经验”的继承与发展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9-07-21   

一、 基本情况介绍

2016年6月,禄劝法院经过党组讨论研究,将民事审

判第二庭整建制转入到立案庭成立诉调对接中心,以一庭两中心的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的维护稳定,为“平安禄劝”建设贡献力量。所谓“一庭两中心”就是在立案庭下设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调对接中心,由立案庭庭长兼任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和诉调对接中心主任,对立案、诉讼服务、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三位一体的实体化运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 工作开展情况

(一)诉调对接工作

1. 建立机制。我院制定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工作细则》,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完善了诉调对接制度,建立诉调对接、专职调解、特邀调解、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等制度和方法,与司法局的大调解中心建立联系机制,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实现了无逢对接对接,建立起调解员名册制度,规范工作要求,建立奖惩机制,对参加调解并调解成功的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2.方法步骤。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导诉服务区,两个区域均设置有专门岗位,负责对来我院院办理诉讼业务的人民群众过滤、引导、分流,两个岗位职能明晰,工作规范有序。经了解,对有调解意向或可能及时调解的案件,工作人员会在第一时间将诉讼材料转交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员,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将尽快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立即出具裁判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确保纠纷及时得到解决,在诉讼服务中心未能调解的或不愿意调解的案件,由分案人员根据繁简分流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分流到各审判业务庭办理,原则上简单的案件由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二)诉讼服务工作

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建设始终以“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面向法官”为导向,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构建面向社会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力求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平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以及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诉讼服务中心的标牌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规范要求设计和制作,做到规范统一、标识醒目、指示清晰。诉讼服务大厅的功能区分明显。诉讼服务办理事项标识明确,采用柜台式开放办公。我院将审判以外的全部诉讼事务性工作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诉讼当事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即可享受到一站式便捷服务,不再需要往返多次。同时,禄劝法院为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在两个派出法庭,即撒营盘法庭和转龙法庭均设立了诉讼服务分中心,让当事人在自己的家门口即可享受到诉讼服务。

三、 取得的成效

(一)诉调对接工作。一是对于经过诉前调解达成的

协议的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心态比较平和,有利于矛盾的化解,不会使矛盾升级,真正做到了双方当事人都能满意。二是诉前调解大大缩短了诉讼周期,能让当事人的纠纷迅速得到解决。三是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在诉前化解,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审判庭法官的压力;同时,审判庭法官也可以将更多时间放在争议较大以及疑难案件的审理上,真正做到简案简审、繁案精审,使审判质效大幅度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率得到根本性提高。

(二)诉讼服务工作。诉讼群众进入禄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即可一目了然地知道各办事窗口办理的事务,而且庭审以外的所有事务均可在诉讼服务大厅办理,大大方便了诉讼群众。同时,在诉讼服务大厅内还为诉讼群众提供了诉讼文书的各类样式,以及诉讼风险告知等,并为当事人提供休息等待及书写材料的场所,真正从司法为民的初心做起。

四、 取得的经验

创新工作机制,科学整合资源,更好的服务人

民群众。我院将民事审判第二庭与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的职能、职责进行科学整合,形成“一庭两中心”的诉讼服务格局,更高层次的拓展司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强化服务功能,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回应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社会管理创新的“第一平台”,确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纠纷解决平台,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