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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去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显示 空气质量滇池水质实现双“最好”-昆明市人民政府-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9-06-29   
27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2018年,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是2013年实施空气质量国家新标准以来的最好水平;以滇池为重点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滇池草海、外海水质均达到Ⅳ类,是1988年建立滇池水质数据监测库30年来的最好水平。

全市自然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报告》指出,2018年昆明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9%,优级天数188天,良好173天,轻度污染4天(均为臭氧超标),综合指数3.69。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总体达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2018年昆明市纳入省考(含国考)的25个地表水水体断面中,水质优良率为64%,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滇池全湖水质总体保持企稳向好的趋势,水质类别为Ⅳ类,营养状态由中度富营养好转为轻度富营养。牛栏江昆明出境断面达到Ⅱ类,阳宗海水质保持Ⅲ类。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疑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全市自然生态环境状况良好。昆明市行政区域中,农用地面积161.24万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6.59万公顷,未利用地面积32.29万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为49.56%,森林蓄积量为5800万立方米,湿地面积为90.68万亩;全市林业自然保护区5个、国家级森林公园4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79万公顷,国家级森林公园面积6801公顷。昆明地区有野生动物460多种。

根据昆明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统计,昆明市辖区范围2018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大气减排考核连续4年优秀

根据云南省环保约束性指标考核通报结果,昆明市大气减排考核结果为优秀,2015年至2018年连续4年优秀;水减排考核结果为良好。

全市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每周对扬尘防控和大气污染防治进行全覆盖、拉网式的督察检查。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激光雷达扫描、无人机高空航拍等先进技术,精准锁定重点污染区域和污染源,有针对性开展污染防控。建立滇中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与曲靖、玉溪、楚雄环保部门签署《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 昆明排名第一

全市累计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0个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3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71个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街道);2个国家级生态村(社区),24个云南省生态文明村(社区)。2018年,云南省发布《2016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昆明排名第一。

昆明市扎实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旧住宅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均超额完成年度既定目标任务。全市97个涉农乡镇(街道)全部实现自来水供水,覆盖率为100%;全市97个涉农乡镇(街道)镇区、1234个行政村、9164个自然村,均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收集处理,覆盖率为100%;竣工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9809户,竣工率106.46%。(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