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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对《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审稿修改时提出 适应“创文”形势需要 体现昆明特色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9-01-11   
讯(昆明日报 记者刘卿)昨日,《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专家改稿会,28位来自行政领域的政策法律专家、学者对昆明首部“文明立法”草案进行审稿、修改。预计本月底,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草案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争取在今年6月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与会专家分别就草案共6章46条内容进行论证,重点从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促进、职责与实施、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要提议包括:应体现精准立法原则,适应“创文”形势所需,符合“创文”实际情况,体现昆明特色,适度超前;明确立法目的和需解决的实际问题,管用、实用,明确倡导什么、规范什么;明确执法主体,依法合理地规定法律责任,加强立法的实操性;明确条例适用范围,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

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方兴国表示,今年1月,昆明市启动了《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这不仅是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经验的总结和提升,也是顺应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客观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城市的重要内容。《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将弥补昆明市目前在文明行为促进综合性立法方面的空白,消除文明行为认知领域的盲点和误区,让社会文明没有“法外之地”。立法起草组将充分采纳各位专家意见,会后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内容。

编辑:劳学丽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