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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四个重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9-01-10   
石林县四个重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一、创新方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

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宣传、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以及“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重点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突出自治县特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和警示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融合,落实律师普法宣讲团制度,厚植基层政权之基,推动基层治理步入民主化、法治化轨道。通过法治教育和法治创建活动,在全县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二、突出重点,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

以学习“枫桥经验”为主题,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工作格局,强化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警民联调”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律师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向民营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新经济组织延伸,不断扩大调解覆盖面。

三、精准发力,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全面实施入矫教育、日常教育、解矫教育“三段式”教育方式,健全落实日常监管有效机制,规范报到、入矫、请销假、学习、劳动等各项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心理矫治机制,培养心理矫治人才队伍,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教。推广可穿戴化的社区矫正定位监管设备,逐步实现符合定位监管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定位监管。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及远程探视平台功能设施,为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修复社会关系,早日回归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四、拓展渠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公共法律服务。继续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和“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员”工作,促进基层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在县、乡镇(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