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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围绕“三重”开展督查问责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6-09-17   
    本报讯(通讯员 陈明春  张天禄) 日前,晋宁县委发文,在全县范围内围绕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督查问责。

    督查问责以涉及“三重”工作推进落实的有关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问责的原则为权责统一、依法有序、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罚当其责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推进工作与追究责任相结合。问责内容包括: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三重”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决定,不按要求落实目标任务的;对责任领导安排或相关协调会决定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影响工作推进落实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县委、县政府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事项,协调推动不力或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时未及时报告,致使问题久拖不决的;不按照职责及相关工作安排迅速认真落实,遇到问题推诿扯皮影响推进进度的;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牵头事项未按要求办理落实,或因客观原因未在时限内完成任务没有及时报送情况,或不如实上报“三重”工作进展情况,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对需要县级相关单位审批的事项,不主动服务、不按时限及时审批,或对需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请示汇报协调不力,导致审批事项批复迟缓的;对约谈要求整改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其它影响“三重”工作推进的情形。(来源于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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