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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记者帮|提前还贷通过后被取消 多产生利息该客户承担吗?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23-04-24   

  日前,西安市民付先生向华商报反映:他通过手机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审批通过后没几天系统自行关闭,只能前往银行网点申请,前后一番折腾,导致最终还款额增加。

  从手机银行申请提前还贷

  审批通过后又被取消

  付先生说,他2014年在交通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因为最近要出售住房需提前结清贷款。2月底,他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办理提前还贷申请,3月2日收到了审批通过的短信,付先生提供的短信截图显示:“尊敬的客户,您的提前还款申请已审批通过,所申请提前还款本金为315064.93元。请您最迟于20230327通过申请渠道(网银/手机银行)进行扣款确认,扣款金额以系统最终提示金额为准。”

  付先生表示,看到审批通过他就没再过多留意,只准备着按照最终提示金额再进行还款操作。没想到到了3月12日再一看,提前还款被取消,系统提示需前往银行营业网点线下办理。

  3月13日,他前往交通银行西安西北工业大学支行提交了书面个人贷款变更申请表,担心再有变故,第二天,他便将还款资金转入银行账户。因为之前申请通过的扣款时间是3月27日,他便反复联系银行及业务专员,想确定办理扣款时间。之所以反复催办,是因为每月5日是房贷还款日,付先生希望在还款日前结清也可以少还一次月供,少产生不必要的利息。

  然而事情并没有像他希望的那样进行,付先生说,到4月5日他还是照常收到房贷扣款短信,银行继续扣除1885.73元用于归还贷款本息,扣款后房贷剩余本金313601.27元。也就是说他还在继续还月供。4月6日,他再次联系银行,因为余额不足在他分两次共转入899.47元后,柜面提前还款313639.60元。这次终于提前还款成功,手机银行上也显示他的房贷已结清。

  疑问:

  3月13日提交申请10个工作日已审结

  为何4月5日还再次扣款

  虽然结清贷款,但让付先生不理解的是,明明已通过审批,自己只需3月27日前足额存款。然而系统自行关闭导致只能在银行网点重新申请。这样一来,最终还款额肯定要超过3月27日还款额,粗略一算多产生几百元利息。

  对于付先生的疑问,华商报记者联系了银行方面,4月12日,交通银行陕西分行工作人员回复,今年以来资金掮客问题较多,监管部门今年3月出台加强“违规资金转贷”监管的要求,所以银行方面开始加强审批,尤其是对提前还款资金来源加强审核,暂停线上审批办理引导客户前往营业网点,与客户见面并要求签署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还款的资金不是来源于本行或者其他银行的贷款。提前还款审批一般在15个工作日到2个月不等,付先生3月13日在网点办理提前还款申请,从提交申请到审批结束用了10个工作日,审批节点在办理时限节点之前。对于客户认为自己不应多承担利息诉求,相关业务支行也与付先生取得了联系,积极与其沟通协商。

  银行说自己审批只用了10个工作日,可扣款时间还是拖延到了4月5日的还款日,对于这一点付先生还是能理解。4月12日,付先生表示,银行日前联系他提出以商品形式对他补偿,他还没有同意,支行也表示会与他再次沟通。

  华商报记者 李婧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