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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人大机关监督履新干部系好“廉政扣”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9-01-24   
今年以来,富民县人大机关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依法行使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加强履新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新任干部增强廉洁履职意识,为履新干部系好“廉政扣”。

规范法律考试,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制定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实行题库制,试题分为A、B、C、D共4类,其中:A类用于人大系统,试题范围包括组织法、代表法等7部法律;B类用于政府系统,侧重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3部行政类法律知识的考察;C类用于法检系统,将法官法、检察官法等6部法律列为必考内容;D类试题适用监察机关,将监察法规定的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等8方面的内容纳入考试范围。同时,对履新干部实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规定答卷时限为90分钟,成绩实行百分制,真正将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抓紧抓实,避免流于形式。今年以来共组织履新干部15人法律法规知识考试3次,通过率为100%,有效提升了履新干部的法治思维和廉洁履职能力。

开展宪法宣誓,促进为民务实清廉服务。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改。为彰显宪法权威,县人大常委会于今年5月份修订完善了宪法宣誓办法,将原来70字的宣誓誓词改为75字,在宣誓场所悬挂国旗和国徽,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设立领誓人和监誓人各1人,进一步增强了宪法宣誓的庄重感和仪式感。对履新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提醒宣誓人做到敬畏宪法,忠诚、廉洁履职,让每一位宣誓人切实树立对宪法权威的尊崇,义无反顾担负起为民履职的责任,在新任干部的心中播下宪法精神和廉洁奉公的种子。

抓实作风监督,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将干部的作风监督作为监督重点,完善监管办法,如《富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不依法履职尽责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予以撤职的办法》,明确了8种不履职尽责行为和发现干部不履职尽责的9个途径,有效督促干部廉洁履职,恪尽职守。针对法检系统干部,启动法官绩效评估工作,以公开摇号方式抽取4名员额法官为2018年评估对象,组织2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评估对象在勤政廉洁与作风建设等5个方面的廉洁履职情况进行票决并形成评估意见,推动法检干部廉洁自律。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针对人大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拓宽干部监督渠道,通过谈话进行提醒,传导压力。今年以来,对履职不到位的3名干部进行约谈,有效督促干部廉洁履职尽责。